泰地储告〔2021〕12号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
泰州市市区2015年城市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保障公告
2015-10-11
一、保障对象
面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,人均月收入1400元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(离异家庭须满3年,市区外迁入户口须满3年)。
二、保障标准
以建筑面积计算:1人户20平方米,2人户40平方米,3人户50平方米,4人(含)以上户60平方米。低保、特困家庭租赁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2元,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0元。
三、集中申请受理时间
从2015年9月7日至9月22日为集中申请受理时间,凡符合市区租金补贴保障条件的家庭(含2014年租金补贴在保家庭),均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,申请时须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明、户籍证明、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和居住状况证明等材料。
咨询电话:86882718